请下载查看:2013年上学期开学初重考重修安排(含双学位)
注意事项:
1、请考生携带考试证件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2、口语、听力考试请第5周前联系相应老师考试;
3、公共课重考重修参见教务处考试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