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创数”奖助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5-10浏览次数:

各位同学:

为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对我校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并鼓励广大学生积极开展创新实践,北京创数教育有限公司出资与湘潭大学共同设立“‘创数’教育基金”。基金分为奖学金、助学金、实训资助三个部分。为做好“创数”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资助标准

设“创数”奖学金4000/人,本次yd222云顶线路检测网站共计1个名额;

“创数”助学金4000/人,本次yd222云顶线路检测网站共计1个名额;

实训资助4000/人/项目,此项目本次yd222云顶线路检测网站无名额。

二、申请条件

(一)“创数”奖学金

1.参评学生须为在校全日制2016、2017、2018级本科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政治信念坚定,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及学校的规章制度,道德品质优良。

3.无旷课、考试作弊等违纪行为,学年内没有不及格现象,成绩综合排名在专业前15%。

4.已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金桂奖学金等额度较大奖学金的不参评。

5.同时获得政府奖学金(含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和校学年综合奖学金的,自获奖之日起一年内不再参评学校设立的社会资助奖(即本次奖学金)。

(二)“创数”助学金

1.参评学生须为在校全日制2016、2017、2018级本科生。

2. 思想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行为文明,品学兼优,生活俭朴,懂得感恩。

3.无旷课、考试作弊等违纪行为,学年成绩排名在专业前50%。

4.家庭经济困难,被认定为贫困生。贫困户、单亲、孤残、重病、在读子女多的学生优先考虑。

5.已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金桂奖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等额度较大资助的不参评。

6.同时获得政府奖学金(含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和校学年综合奖学金的,自获奖之日起一年内不再参评学校设立的社会资助奖(即本次助学金)。

三、材料报送

1.申请学生填写《2019年“创数”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二)一式两份,附成绩单、贫困证明及其它佐证材料,并填写《2019年“创数”奖助学金学院汇总表》(附件三)。

2.申报的纸质材料请于2019年5月13日中午12:00前报送至外语楼315成长辅导室(一)学工助理处;申报的电子材料请发至1209168636@qq.com (其中附件三只需报送电子档,附件二的电子档及纸质档均需报送)。

四、受助学生的教育培训

由“创数教育”创始人、公共管理学院硕士指导教师刘帅辉先生牵头,邀请社会各界嘉宾来校,对受资助学生开展每月一次(4课时)的创业知行公开课,以拓宽受资助学生的眼界、思维、实践能力,培养受资助学生积极健康的人生观、价值观。

附件

附件二:2019年“创数”奖助学金申请表.doc (34.00 KB)

附件三:2019年“创数”奖助学金学院汇总表.xls (20.00 KB)

yd222云顶线路检测网站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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