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我院2018-2019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各项工作,确保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续贷学生认真填写续贷声明
有续贷意向的贷款学生于6月30日之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续贷申请并填写完续贷声明。
系统操作方法: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贷款申请”功能中提出续贷申请并填写续贷声明,总结一年来的思想、学习等情况;学生填写完成并提交后,校资助管理中心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在“贷款处理——续贷声明审核”功能中查看续贷声明内容,并填写审核意见。对内容不实或不符合要求的续贷声明将退回,允许学生重新填写一次,凡第二次审核未通过的学生将影响续贷的发放。
二、认真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收交工作
各班负责收集《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注意收集时提醒学生在《贷款受理证明》的右上角标注该生学号、联系电话、欠学校费用金额,并签名确认,收集完毕后于2018年9月10日前将受理证明原件交至院学工办315。
三、其他注意事项
有需要学校证明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请下载《湘潭大学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资格证明》(见附件)。
附件:湘潭大学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资格证明.doc (35.5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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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27日